研究生培养

【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的主要类型及办理流程

学籍异动类型 具体说明
学期注册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日期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在规定注册日期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批准后方为有效。

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暂缓注册期间不享有在校生权益。无正当理由逾期2周未完成注册手续的,视为应予退学情形。

研究生应当在注册日期前办理好各项缴费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它形式的资助,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请假

研究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者,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因私请假须经导师同意。请假时间在2周(含)以内,在院系审核备案;请假时间在两周以上3个月(含)以内,需报研究生院备案。离校3个月以上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研究生请假期满应当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者,超假时间作未请假处理。

未准假而离开学校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买球官网入口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需要办理请假手续的研究生应填写《买球官网入口研究生请假审批表》(研究生院主页——培养管理——表格下载——学籍管理),按照表格的流程办理请假审批手续。请假批准后,需向本学期所修课程的任课老师请假。

休学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休学:
(一)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学校指定医院认定应当休学;
(二)出国(境)3个月(含)以上。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休学:
(一)创业;(二)支教;(三)参军、服兵役;(四)定向、委培研究生因单位工作需要中断学业;(五)已婚研究生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内,妊娠3个月以上;(六)因特殊原因需中断学业。 因病休学的研究生还需要提交学校认可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校医院核准后,方可申请休学。 因出国休学者,必须提供邀请函或协议书,方可申请休学。需办理因公出国批件

研究生累计休学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在校最长学习年限。 研究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应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病休学的研究生医疗费用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休学应在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或交我办提交休学申请。

复学

休学期满前必须返校并办理复学手续;确有需要者可申请延长休学。休学期满逾两周仍未提交申请者,作应予退学处理。

因病休学者,必须提交学校认可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愈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审核后,方可申请复学。

提前复学者,应当提前提出复学申请。

复学应在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或交我办提交复学申请

延期毕业

研究生不能在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毕业的,应在学习年限期满前3个月提交延期毕业申请,且必须在学习年限期满前完成延期毕业手续办理。

延期后的毕业时间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

逾期未提出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未获得批准者,作应予退学处理。

延期应在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或交我办提交延期申请。

提前毕业

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论文答辩通过,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经导师同意、院系审核,报研究生生源审批,获准者可提前毕业。

提前毕业应在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或交我办提交申请。

结业

研究生在校时间达到或超过学校规定基本学习年限,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已开题,但尚未满足毕业要求,可申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办理结业最迟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逾期未办理按应予退学处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结业后,自入学起5年内可以申请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研究生结业后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届满后2年内,可以申请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结业应在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或交我办提交申请。

结业后申请答辩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结业后,自入学起5年内可以申请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研究生结业后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届满后2年内,可以申请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结业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申请时学位论文须已可送审,申请时需上传学位论文送审稿。

通过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或交我办提交结业后申请答辩,经导师确认满足要求、院系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

结业转毕业

获准结业后申请答辩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届满前通过论文答辩并完成答辩归档的,可提交结业转毕业申请;

符合毕业标准的,学校换发毕业证书。申请未获批准或逾期未完成论文答辩、归档者,将不再接受其结业转毕业申请。

通过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或交我办提交结业转毕业申请,经导师审核、院系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

退学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及批准延期)未完成学业;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经考核不宜继续攻读学位的;

(七)未经学校允许,在国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学位的。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和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同意退学决定书,通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