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美国商会奖学金评选通知
现有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美国商会奖学金启动评审,捐赠方为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上海美国商会。
奖学金具体情况如下:
1. 对象:本科二、三年级的中国籍学生
2. 参评条件:
(1)学生家庭贫困(已在我校困难生数据库中);
(2)品行端正;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考虑并选拔以下学生:
(3)热衷于中美民间的友好沟通,合作交流;
(4)热衷于慈善公益事业、环境可持续发展或社区服务;
(5)学习成绩优异者。
3. 名额:F13级3名;F12级3名;
4. 评选方式:差额评选,全校24名参评学生中20人最终获评
5. 金额:5000元/人
6. 时间节点:2015年7月20日(含)
7. 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
1)申请表(如附件1);
2) 承诺书(需手写签名)(如附件2),以保证申请者如获奖在今后一年的学习生活中不做出违背该奖学金初衷的行为,并可以完成其他后续要求;
3) 除申请表、承诺书外,需提交上一学年成绩单,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
电子版材料:1)汇总表(如附件3)请发给各年级思政老师,邮件请以“姓名+学号+美国商会奖学金”命名。
8. 后续要求:
获奖学生在获奖一年后需向捐助方提交近一个学年内的成绩、品行情况报告,并附上自己写的一年来的学习、思想情况汇报。并为“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上海美国商会公益基金”提供至少20小时、不超过40小时的志愿服务,服务的具体时间及方式由捐助方与受奖学生自行商议确定。
9. 附设奖方评分细则供参考
总分为100分,根据申请书提交内容进行评定。
第一项:相关专业及上学年平均绩点:1-10分(专业对口5分,平均绩点1-5分,3.0以上开始记分)。
第二项:家庭经济情况:1-20分(按家庭人均年收入排序,年收入最低者分值最高,后酌情递减,和经况表一致)。
第三项:可供评判事项,ABCD中以A中美合作为主,其他项参考可酌情加分,但总分40分(至少两个事例,每个事例20分,根据参加活动的相关性、规模大小以及意义,参与活动程度的深浅酌情加减)。
第四项:自我陈述为30分,每个问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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